其他

台湾》渔工境外聘雇何时废? 劳动部官员答不出还落跑

2017-01-17 张智琦 苦劳网

印尼境外渔工疑遭台籍船长虐死案前年(2015)以来广受国际媒体关注报导,事发后移工团体多次陈情呼吁政府废除“境外聘雇”制度,将原本不受《劳基法》保障的境外渔工纳入《劳基法》规范,但主管“境外聘雇”的渔业署和主管劳动事务的劳动部至今皆无作为。今日(1/17)移工团体再度来到劳动部陈情,要求劳动部勿再卸责,但劳动部官员连陈情书都未接下就转身落跑,遭批态度傲慢。



2015年來移工團體屢次抗議外籍漁工遭受血汗剝削。(攝影:張智琦)


台湾现有1,600多艘渔船从事远洋渔业,超过九成从业人口是来自东南亚的外籍劳工。这些渔工被区分为“境内聘雇”和“境外聘雇”两种型态,由于“境外聘雇”不受《劳基法》保障,往往承受超时工作、超低薪资等等比“境内聘雇”更为恶劣的劳动条件,甚至受到船长殴打虐待。日前BBC、印尼媒体大幅报导的印尼境外渔工Supriyanto被虐死案即是代表性的案例。


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研究员庄舒晴指出,去年12月移工团体曾到农委会渔业署陈情,批评政府漠视台湾远洋渔业滥用“境外聘雇”乱象,纵容境外渔工被虐死,要求尽速废除境外聘雇制度,让外籍渔工不分境内、境外一体适用《劳基法》(相关报导)。然而,劳动部至今仍不愿将境外渔工纳入《劳基法》,只是反覆声称境外聘雇是由渔业署管理,且远洋渔业有特殊性而难以适用《劳基法》,未来将依渔业署制定的“境外雇用非我国籍船员许可及管理办法”来规范。


然而,庄舒晴不满地表示,之前渔业署和移工团体举办会谈,渔业署对如何检查、监督远洋渔船皆“一问三不知”,并承认仅处理过个位数的劳资案件,显示渔业署对于劳工管理和保障根本是门外汉,认为主管劳工、具有劳动专业的劳动部不应再装聋作哑,而应负起保障外籍渔工的责任。台湾国际劳工协会专员许惟栋也批评渔业署的管理办法草案,指出日本、韩国针对远洋渔业制定的专法比《劳基法》的规范更严格,渔业署却反其道而行,订出比《劳基法》的劳动条件更低的管理办法,令人羞愧。


今天的劳动部现场有数十名菲律宾、印尼、越南移工参与抗议,来自菲律宾的渔工Marcelo虽然是“境内聘雇”,但其所承受的劳动条件,也因《劳基法》未在渔船上落实,而和“境外聘雇”相去不远。Marcelo说,他在菲律宾签的合约是每日工作八小时,但来台后常常超时工作,每月薪资也因为各种扣款不足两万,他也表示渔工只要犯错,被船长殴打是家常便饭,很多印尼和菲律宾同事都有类似经验。


庄舒晴认为,要根本改善外籍渔工的劳动条件,政府不但应取消“境外聘雇”制度,也应设立监督渔船的海上查察员,或者让海上观察员同时负起劳动检查的工作,让《劳基法》能够落实。另外也应设立渔工可以打的卫星电话,并在海外停靠站设立查察员,让移工有申诉和协助的管道。


对于移工团体的诉求,劳动部劳动条件司平等科科长茆昔文接受陈情时表示,会跟渔业署“继续沟通”,移工团体随即质问劳动部是否认同渔业署的管理办法草案,茆昔文一时语塞,接着连陈情书都未接下,就急忙掉头返回劳动部,遭移工团体讽刺“保障渔工一条虫,推卸责任一条龙”。



移工痛批政府對漁工處境裝死不理。(攝影:張智琦)


--

苦劳网是一个仰赖读者捐款的独立媒体,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,可用Wechat扫一扫打赏,支持我们的工作能持续下去。
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